女子遛狗卻不拴狗繩,
結果狗跑到小區門口,
直接被一輛車碾壓,不幸身亡!
女子無比痛心,
將肇事者告上法庭,向其索賠,
法官判決肇事者承擔30%責任,
女子承擔70%責任,
但女子不服,二次上訴……
看看法院怎麼判吧~
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因寵物引發的案件。
2012年, 李女士在寵物店購買了一隻泰迪犬,取名『旺仔』。
十年來,李女士一直對『旺仔』十分寵愛。
《圖文無關》
2022年夏天的一個傍晚, 李女士帶著『旺仔』在小區散步,因『旺仔』對小區很熟悉,李女士便沒有使用牽引繩。
不料,當李女士倒垃圾時,『旺仔』從她身邊跑開了。
最後發現『旺仔』在小區門口被車壓死。
而肇事者已不見蹤影。
《圖文無關》
李女士聯系上車主,車主王女士稱,當時天色已晚,她正常行駛至小區門口附近時感覺車輛顛簸了一下,以為是碰到了路面的凸起物,因此沒有下車查看。
王女士認為,李女士帶『旺仔』出門沒有系牽引繩,疏於對『旺仔』的管理,應當由李女士承擔事故責任。
因雙方無法就賠償等善後事宜達成一致,李女士訴至法院。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 李女士攜帶寵物犬外出未系牽引繩,王女士駕駛車輛未注意觀察且速度較快,雙方均有過錯,其中李女士應承擔70%的事故責任,王女士承擔30%,並酌情認定犬隻購買費3000元、犬隻喪葬費200元,但對李女士提出的精神損害費的主張未予支持。
李女士不服,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訴。
二審依然沒有支持李女士主張的精神損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