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買了2000包毒狗糧,準備毒死我的狗』。

老三看到這個東西真的是驚呆了說不出話

某物業在電梯裡貼出這樣的『智能』警示:

『小區內嚴禁遛狗』

『一經發現,立即沒收或打死』。

『物業買了2000包毒狗糧,準備毒死我的狗』。

來源:小紅書

這是人幹的事嗎?

可笑的是,

的殺狗理由也非常簡單粗暴:

『為了小區全體業主的人身安全』。

一個小財產,

為什麼要殺人家的狗?

這是房地產公司還是『斧頭幫』?

更讓人無語的是,像這樣的奇葩房源還真不少。

溫州一物業發佈毒狗糧

就在上個月,

溫州市商務委員會向業主發出警告:

『社區已申請2000包毒狗糧』

『選擇一個日期並不時發佈』。

《狗隻能為主人服務》

《屈服於狗屎的不是社會》;

『狗主人如果不聽勸告,後果自負』;

『社區不歡迎垃圾傾倒者』。

在這些『為了社區環境』的『貼心』警告中,

所揭示的不是文明,而是

『一刀切』的野蠻和對生命的漠視。

生命在他們眼裡不值一提。

鄭州一社區發佈『禁狗令』

去年9月,

鄭州一社區發佈『禁狗令』,

宣佈社區內禁止養狗,

也要求在的1個月內處理掉現有的狗。

很多養狗的家庭都貼出告示,

說5天內必須看管好自己的狗,否則按規定處罰。

部分租戶考慮搬走,但房東表示不退還房租和押金;

有人說:

『他們不清理糞便,深夜遛狗擾民』,

『遛狗不牽繩,他們應該付出代價!』

我相信沒有人願意住在

到處都是狗屎、狗尿、狗吠的社區。

是文明養狗。

應該是每一位狗主人的義務和責任。

不過,如果主人不文明養狗,那麼業主是否有理由殺狗呢?

誰給物業殺狗的權利?


房源無權殺狗。

第一,物管委和物管委不是行政部門,

不是執法部門

其次,物業管理委員會和業主委員會的行為已經構成違法行為

雖然我們還沒有動物保護法,但

狗在法律上被定義為狗主人的私有財產。

財產毒狗,

侵犯他人私有財產的違法行為。

第三,有毒狗糧因釋放危險品

可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而且毒狗殺狗的殘忍極端行為

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因為不文明的從來不是狗,而是人。

就沒有更人道的處理方式了嗎?

一個和諧共生的神仙社區

上海第一社區,
業主和業主共同打造生態化糞池『蚯蚓塔』
鼓勵寵物主放寵物垃圾進塔,
讓蚯蚓把糞便

分解成植物生長所需的養分。

小區老板為懷孕的流浪狗修了一個狗窩

一起照顧『孕婦』,讓狗狗順利分娩,

也幫狗狗找了一個好家。

文明養寵,科學協助,相互理解,

盡量不打擾別人,

這才是真正的現代文明。

如果每個地方都能做到

人與動物的和諧相處,

可能會少一些沖突。

一個是具有野蠻暴力屬性的社區,一個是相互理解和

共同改善環境的愛心社區,

如果您選擇,你想住在哪裡?

每一個生命都值得尊重,

面對不文明行為,

我們應該采取更溫和的解決方式,

而不是肆意殺戮動物,激發矛盾。

狗主可以文明養狗

相信社會對狗會更加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