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在河南鄭州,秦先生遇到一男一女散步他們的狗在下班回家的路上。
其中一隻狗沒有拴狗繩,突然朝秦先生跑了過來。
他生怕小狗咬他,下意識地用腳趕他走。
在此過程中,他實際上並沒有碰小狗。
秦先生準備離開現場時,狗主人讓他給小狗道歉。
秦先生認為對方是在侮辱自己,雙方也發生了爭執。
秦先生說,一開始狗的主人隻是互相說壞話,他並不在意。
直到狗主人往他身上吐口水,雙方才真正打起來。
混戰中,秦先生一直被壓著打著。
女人也上前踢了他幾腳。
好在鄰居勸說,才把雙方拉開了距離。
隨後,秦先生和狗主人都被帶到了派出所。
警方處理結果:秦先生打人,情節較輕,被拘留3天,狗主人情節嚴重,男子被拘留8天,女子被拘留5天.每人罰款500元。
處罰下達後,秦先生認為自己是正當防衛,如果不服從判決,將會被重新考慮。
同時,秦先生14年前的舊傷復發,住院治療花費近2萬元。
秦先生認為對方應該賠償5萬元。
直到現在,雙方仍未達成一致,網友們對警方的決定充滿了質疑,明明是狗主人先挑事,為何要行政拘留秦先生3天?
生活中也有很多養狗的。
帶狗外出散步時,應做好基本防護。
系好狗鏈,防止小狗亂跑,給附近的人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同時,遇到事情要冷靜下來去處理,一時的沖動隻會讓事情變得更麻煩。
你怎麼看待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