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老狗居然被主人遺棄,狗主被警方傳喚,罰款500元!。《圖+文》

搬家時發現

養 了10幾年的寵物狗年事已高

於是將它遺棄在一花園內

最終導致這條狗

疑似被車輛撞擊受傷、骨盆骨折

近日,上海浦東警方

查處了上海首例養犬人遺棄犬隻案

根據《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

對狗主人處以

罰款500元,並吊銷《養犬登記證》

事情還要從7月28日上午說起

當天有熱心市民在上海東方路路口

發現一隻走失家犬

而且有受傷的痕跡,疑似被車輛撞擊過

經寵物醫院救冶

發現該犬隻骨盆骨折,患有老年犬的基礎病

為了讓狗狗

得到切實的關愛和照顧

愛狗人士向浦東公安分局濰坊新村派出所

尋求幫助

接到報警後, 民警立即通過信息系統

查閱狗狗的資料

原來這隻狗狗於2011年7月27日登記辦理

養犬登記證

並於當年接種防疫疫苗

此後再無辦理養犬登記證的記錄

於是

民警通過電話聯系該犬隻主人吳某

告知其狗狗目前的情況

通知他盡快將犬隻認領回家

被遺棄老年犬隻的主人,已經受到處罰。

浦東警方供圖

但吳某表示

他早已搬遷至南碼頭街道轄區

由於這隻狗年事已高, 於是棄養

針對上述情況 ,濰坊新村派出所在治安支隊指導下,於7月30日下午會同南碼頭路派出所前往吳某現居住地就其棄養犬隻的違法行為對其進行口頭傳喚。

經詢問

吳某如實供述他於7月29日上午9點左右

將飼養的黃色小型雜交犬

遺棄在東方路龍陽路附近一花園內

《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遺棄犬隻的,由公安部門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養犬登記證》,收容犬隻。

養犬人五年內不得申請辦理《養犬登記證》』。

《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遺棄犬隻的,由公安部門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養犬登記證》,收容犬隻。

養犬人五年內不得申請辦理《養犬登記證》』。

根據《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

浦東公安對吳某

處以罰款500元,並吊銷《養犬登記證》

收容犬隻的行政處罰

對此,警方提醒:

養犬人應當依法養犬、文明養犬,不得隨意遺棄飼養的犬隻,遺棄貓、犬也會受到相應處罰。

相信不少街坊

在路邊都遇到過 流浪犬、流浪貓

但其實

它們的『前半生』大多都是寵物狗、寵物貓

由於種種原因被原主人遺棄

流落街頭

既然當初選擇了飼養

就不要因為任何一個理由

放棄、遺棄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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