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第一次知道《荒野的呼喚》這本小說,是在某個公號大V的文章裡。
據說它被譽為『世界上讀得最多的美國小說』,對這個贊譽,我是將信將疑的。
看了該大V的介紹,我打開某寶搜索,想著該給凌寶買本書了,於是下單買了它。
這本小說的作者是美國現實主義作家傑克·倫敦,裡面的插畫由意大利畫家毛裡奇奧·浮雷洛所繪,著名翻譯家劉榮躍翻譯。
小說不長,隻有七章,幾萬字,故事也不復雜,但讀下來,我想用『震憾』兩個字來形容,更想寫一篇文章與朋友們分享。
生活在美國南部聖克拉拉谷的巴克過著平靜優裕的生活,巴克是一隻聖伯納犬,性格溫順,體型壯碩,深受大法官一家人喜愛。
1897年秋天,『克朗代克發現』《即淘金熱》將世界各地的人吸引到了克朗代克河周圍這個冰天雪地的地方。
那時候,人們急需大型身強力壯、長著暖和長毛的狗來為他們幹活,並用它們的毛皮禦寒。
很不幸,巴克就成為了人們的目標之一。
一天晚上,巴克被園丁助手曼努埃爾騙出去,賣給了別人。
後來,又幾經轉手,巴克從溫暖如春的南方來到北方,被馴練成了往返於淘金路上的拉撬狗。
為了生存,巴克努力適應全新的一切,在棍棒和犬牙的殘酷法則下,巴克被迫激發出了早已消失的原始的本能。
後來,它殺死了拉撬狗隊伍中最大的敵人斯皮茨,成了領頭狗。
但巴克的命運並沒有因此變得更好。
它和夥伴們先是被賣給了一位蘇格蘭混血兒,開始拉沉重的郵車。
這段歲月,巴克它們雖然辛苦,但卻被馭手們照顧得很好,也算是不幸中的幸運了。
不過,當它們被賣給完全不懂行情的哈爾、查爾斯和梅塞德斯三人後,巴克它們的痛苦日子就來了。
一路上,巴克它們既疲憊不堪,又無可奈何,狗狗們累死的,病死的,個個死氣沉沉。
好在,巴克幸運地遇到了它最後的主人,約翰·桑頓,一位懂巴克、愛巴克並把巴克救下來的男人。
巴克在約翰·桑頓的照顧下慢慢恢復了生機,並和他產生了深厚的感情,幾次救了他的命,並在一次賭註中為他贏得了1600塊錢。
但不幸的是,有一天巴克狩獵回到營地,看到約翰·桑頓和同伴三人被一群伊哈特人《印第安部落之一》所殺,巴克盛怒之下,沖向那一群人,咬死了他們當中好多人,為主人報了仇。
約翰·桑頓死了,巴克與人最後的聯結斷了。
後來,一大群狼侵入了巴克的山谷,巴克勇敢地挑戰它們,它以一敵眾,狼群在它的攻擊下潰敗。
巴克成了狼群的首領,它們一起奔跑在荒野上,邊跑邊嗥。
幾年後,巴克成了伊哈特人口中讓他們害怕的『幽靈狗』。
讀完一遍,我意猶未盡,又翻回去,將一些段落仔細品味一番。
很久沒讀到這麼硬核的故事了,作者將這一段故事寫得蕩氣回腸,那種對生命的敬畏,對原始欲望的探索,以及對惡劣環境的描寫,讓我一會兒對巴克擔憂,一會兒為它自豪,一會兒為它哀傷。
翻譯老師也很贊,我覺得他準確領會了這本書的精髓,他用詞精準,語句優美,描寫引人入勝。
我和凌寶勾畫了許多好詞好句,我開玩笑地說,這本書夠你寫好多個摘抄了。
還有插畫老師的畫,細致入微,與本書絲絲合扣,為這本書的精彩添上了濃重的一筆。
02 巴克的聰明是建立在什麼基礎上的?
我和凌寶討論巴克身上值得我們學習的品質,比如:巴克很聰明。
這種聰明雖然是在極端環境下痛苦的領悟,但對孩子來說,這種經由自己切身體會而獲得的聰明,對他們來說,是非常難得的。
- 『巴克生命中第一個痛苦的領悟是:自己根本無法反抗一個手持棍棒的人。
它吸取了這個教訓,今後永遠也不會忘記』
那時候,巴克被關在板條箱裡,趕了幾天幾夜的火車,對被欺騙的憤怒和對未知的恐懼,讓巴克心裡極度憤恨。
後來,它被帶到了紅衫男人那裡,這男人打開了板條箱。
巴克恢復了自由,立刻沖向他,準備發泄一番。
結果,紅衫男人手中的大棍結結實實地給它上了一課。
紅衫男人不僅教會了巴克生存法則,也開始激發了巴克體內的原始獸性。
2.『就是這麼回事,沒有公平可言。
一旦倒下,你就完了。
好吧,注意,絕不能倒下』
這是柯利的慘死對巴克的教訓。
柯利是一條溫厚的紐芬蘭犬,當初它和巴克一起被佩羅從紅衫男人那裡領走,從西雅圖來到了北方的戴依海灘。
在戴依海灘第一天,巴克就被血淋淋的場面震驚了。
柯利友好地靠近一條愛斯基摩犬,但那條狗卻如閃電一般躍起,用它那堅硬的鋼牙撕裂了柯利的臉。
這還不算,三四十條愛斯基摩犬悄無聲息地將兩條搏鬥的狗團團圍住。
而失了先機的柯利剛一倒下,就成了這群狗的戰利品。
從此,巴克就記住了,與敵人交鋒,絕不能倒下,一旦倒下,它就完了。
後來,它與斯皮茨決一生死,有幾次它差點倒下但它幾乎在空中就調整了自己,始終讓自己處於站立姿勢,不能倒下。
至於其他,比如第一次拉撬,巴克很快就領悟了其中要領,讓佩羅和弗朗索瓦贊嘆不已。
第一次在雪中露營,巴克也輕松掌握,第一天當上領頭狗,巴克的領袖才能就顯露出來,將原來松散的狗隊治理得服服貼貼。
至於後來巴克挑戰一頭巨大的馴鹿,它用它無比的狡猾和耐心,以及強大的體力,將對手耍得團團亂,卻無可奈何。
巴克的聰明,很大程度上可以說是經歷了痛苦才領悟到的,但對孩子來說,融入一個新環境,適應一個新集體,掌握一項新技能,需要的,不恰恰是這種經由切身體會,經歷磨難才得出的經驗嗎?
生活中,很多家長喜歡給孩子講道理,傳授經驗,卻不允許他們自己去體驗。
心理學家李雪在《當我遇見一個人》中寫道,智力發展來自於體驗而非知識。
她以自己為例,自小被父親放養,允許她玩一切不危險的東西,所以,她對新事物的好奇心、探索能力和學習能力像孩童一樣旺盛。
中學時李雪癡迷於物理,大學讀了物理系,後來好奇經濟學是如何解釋世界的,於是拿到了經濟學第二學位。
但她還是迷茫,於是轉向心理學,在這個領域她找到了自己所愛。
對今天的孩子來說,一些需要他們親身實踐才能得出的結論,被很多家長無情地拒絕了。
比如,家長對孩子說,不能玩刀子,會割傷手。
但若有一天這個孩子不小心被繩子纏住絆倒,他能想到去找一把刀子或類似尖銳物體來割斷繩子嗎?
我想,巴克的經歷給我們父母也上了一課,給孩子一些自由,讓他們去體驗,去經歷,才能培養出他們某些方面的聰明才智來。
03 巴克體內的巨大潛能是如何被激發的?
巴克它們面臨的艱難環境,對現在的孩子來說,恐怕很難有機會親身感受了。
在被倒賣的那天之前,生活尤如王子一般的巴克,恐怕做夢也想不到,自己的生活會發生如此巨大的改變,從天堂到地獄,隻不過隔了一個晚上而已。
巴克的做法讓人稱贊。
它雖然一開始憤怒、恐懼,但後來就坦然接受了一切,而且,它極力調整自己,在挽具裡拼命地幹活,並為此感到自豪。
這樣的生活讓巴克充實,它喜歡這樣的生活,而且,並不想回到過去。
要知道,不是所有南方狗都有巴克的領悟。
斯皮茨為什麼欺負巴克,恨不得殺死它,因為:
『它之所以覺得巴克奇特,是因為在它認識的不少南方狗裡,沒有一隻能在野營或長途跋涉中表現得這麼好。
它們全都太軟弱,不是累死,就是凍死、餓死,然而巴克是個例外。
隻有它挺過來了,並且狀態越來越好,在力量、野性和狡猾方面與愛斯基摩犬不相上下』
生命的潛力、古老的原始的本能,在惡劣的環境中、在對手虎視耽耽下,在巴克體內被激活了。
『它不僅從經驗中學習,還從沉睡已久、漸漸蘇醒的本能中學習。
代代馴養的特征從它身上消失,族群早年的特征模模糊糊地出現在它的腦海裡。
在那個時候,野狗成群結隊地穿行在原始森林裡,一旦發現獵物就撲上去把它咬死。
對它來說,學習用牙齒撕咬、像狼一般猛撲一點也不難。
被遺忘的祖先們不就是這樣進攻的嗎?它玩的這些,正是祖先遺傳下來的古老把戲——巴克體內古老的生命力被激活了』
人們常說,有時候,不逼自己一下,你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少潛力可挖。
這句雞湯,用在巴克身上是極合適的。
巴克身上另一點被人廣為稱贊的是,它用盡力氣,拉動了重達1000磅的面粉,為主人贏得了1600塊錢。
我想,支撐巴克在寒冷天氣《零下六十攝氏度》下,用力拉起被凍僵的半噸面粉的是,約翰·桑頓對它深深的愛。
他不僅救過巴克,對巴克更像是對孩子一樣,無私地愛它,照顧它。
於是在他的熱切期盼下,在他鼓勵下,巴克成功了。
而在孩子身上,如何合理地引導他們,如何挖掘他們的潛能,也是我們做家長的要思考的問題之一。
04 寫在最後
巴克最悲慘的一段,莫過於被哈爾、查爾斯和梅塞德斯三人買走的那段日子了。
這三個人完全是外行,淘金路上如何規劃,每天走多少路、每天喂多少狗糧、如何安營、如何判斷天氣,他們是不懂的。
不僅不懂,還狂妄自大。
結果,整個隊伍在行進途中,不斷有狗死去,巴克它們等幾個存活下來的狗也生不如死。
後來,自大的哈爾不聽約翰·桑頓的勸告,執意要前進,不顧冰層有隨時會斷裂的危險。
這一次,除了巴克被約翰·桑頓救下,剩餘的狗和他們三人都掉進了冰層。
真是讓人又生氣又可惜。
對於未知的領域,如果要探索,請做好萬全的準備,甚至請有經驗的人來擔當重要職位,是很有必要的。
無知者無畏,除了能彰顯自己的勇氣,並沒有其他好處,甚至要付出慘痛的代價。
而巴克生命中最快樂最放松的生活,是跟約翰·桑頓在一起時,這也是書中為數不多的比較輕松的描寫。
很可惜,快樂的日子總是短暫,人生總有很多無常。
那一次,巴克用了四天時間將大馴鹿拖垮,並把它幹掉。
它守在獵物旁邊,一會吃一會睡。
等它終於休息好,體力充足時,它開始返回營地。
還沒到達營地,巴克就感覺到大地上有一股躁動。
它直覺,有什麼事發生了。
果然,伊哈特人殺死了約翰·桑頓他們。
巴克嚎叫一聲,生平第一次,它的情感戰勝了理智,它沖過去,將伊哈特人首領第一個咬死。
它繼續攻擊,將這群人沖擊得七零八落。
這一段描寫很精彩,把巴克的憤怒和凌厲攻擊寫得繪聲繪色。
巴克越憤怒,它對主人的感情就越深厚;它攻擊得越凌厲,它身上的野性就越突出。
我對凌寶感慨,巴克好可憐,好不容易遇到了愛它的新主人,主人卻又被殺死了。
可凌寶想,巴克不可憐,它是王者,它連狼都能打敗,成為它們的首領,它威風著呢。
也對呀。
縱觀巴克這段生命,有低谷,有高潮,有快樂,有痛苦。
它懂得反思,懂得迂回,有勇有謀,難怪會成為伊哈特人都害怕的『幽靈狗』,帶領狼群縱橫荒野。
合上書,閉上眼, 我仿佛也看到在寂靜的荒野上,有一條狗在奔跑,嗥叫。
這本書讀起來不難,小學三四年級的孩子都可以找來讀一讀,來感受下巴克的魅力。
最後,以這本書最後一段來作為本文結尾吧:
『當漫長的冬夜來臨,捕食的狼群進入低矮的山谷時,在蒼白的月光或朦朧的北極光下,它跑在狼群前面,那巨大的身軀躍動著,飛躍於它的同伴之上。
奔跑中,它拉開嗓子,唱起世界誕生之初的那首歌——狼群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