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用獵犬獵捕野生動物?真『刑』!。

總有不法分子抱著僥幸心理,為了滿足自己的口腹之欲,頻頻對野生動物下手。

近日,綏棱林業局一名男子帶著自己馴養的兩條獵狗上山非法狩獵野豬,最終受到法律的嚴懲。

一男子用獵犬獵捕野生動物?真『刑』!。

2023年1月中旬,黑龍江省林區公安局綏棱分局森偵大隊獲得線索,有人在綏棱林業局有限公司北股流林場非法獵捕野豬,警方立即開展偵查。

隨著調查的深入,犯罪嫌疑人范某迫於壓力,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為。

經偵查,2022年12月末,北股流林場居民范某為了過年能夠吃點野味,利用自己馴養的兩條獵狗,在林場施業區內獵捕了一頭野豬,當場宰殺後運回家中冷凍食用,做賊心虛的范某將野豬皮藏匿在一座橋下掩蓋罪證。

目前,犯罪嫌疑人范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保護野生動物人人有責,無論是否節假日,公安機關都將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獵捕、買賣、宰殺、食用野生動物等違法犯罪行為,始終保持對涉野生動物犯罪的嚴打震懾態勢,任何無視國家法律,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請廣大市民朋友積極做好監督和舉報工作。

同時,野生動物身上很可能攜帶有許多未知病毒,廣大市民要充分認識食用野生動物所帶來的風險隱患,從自身做起,拒絕食用『野味』。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野生動物是寶貴的自然資源,禁止任何人非法狩獵,公安機關將始終保持對涉野生動物犯罪的嚴打震懾態勢,切莫為了口腹之欲以身試法。

拒食野生動物

從你我做起

黑龍江交通廣播綜合黑龍江省林區公安局《通訊員:程璐》

來源: 黑龍江交通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