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大爺在街邊遛狗時,抻緊的狗繩將一輛路過的電動自行車絆倒,駕駛員摔傷,車輛損壞。
2月8日,北京朝陽法院對這起事故引發的賠償案件做出一審判決,齊大爺被判賠償電動車駕駛員樊先生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總計20.8萬餘元。
事發於2021年6月22日晚上8點55分,在朝陽區東壩南二街某小區北側,60多歲的齊大爺正在路邊牽繩遛狗。
狗穿過非機動車道跑向綠化帶,齊大爺還沒來得及跟上,此時樊先生騎電動自行車經過,車子被抻緊的狗繩兒絆倒在地。
交通事故導致樊先生身體兩處骨折,車輛損壞。
經交管部門認定,齊大爺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事故發生後,樊先生進行了手術治療,絕大部分醫療費通過商業保險報銷。
經鑒定,樊先生右肘關節活動輕度受限,構成十級傷殘。
據齊大爺講,樊先生騎車碰到狗繩時,狗繩的一段就在他手中。
齊大爺認為,事發道路寬敞,光線明亮,是樊先生自己沒注意觀察,車速過快,急剎車導致了事故發生。
朝陽法院認為,經事故責任認定,齊大爺在本次事故中負全責,因此他應對事故產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經審理法院判決,齊大爺賠償樊先生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住院夥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誤工費等總計20.8萬餘元。
本案主審法官尹航提醒遛狗人,對牽引的寵物應盡到充足的監管義務,不能讓寵物胡亂跑到馬路上,給其他道路參與人造成影響。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 |記者 張蕾
編輯 匡峰
流程編輯 劉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