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撲倒小孩,狗主人卻稱『狗比娃金貴』!警方:處罰狗主人1300元。

遛狗撲倒小孩,狗主人卻稱『狗比娃金貴』!警方:處罰狗主人1300元。

12月5日,網上一條因狗引發的沖突的小視頻被廣泛轉發。

警方的查處通報來了,狗主人存在三方面的問題,一是沒辦狗證,二是超數量養狗,三是不拴狗繩、放任狗攻擊他人。

以上三點,警方依法上門將狗暫扣,並給予行政處罰。

5日下午,一條因狗引發肢體沖突的短視頻出現在網上。

視頻顯示,幾個人有爭吵聲,還能看到相互撕扯。

視頻文字介紹稱,狗主人遛狗不拴繩,致使狗撲倒小孩,孩子家長用腳踹狗遭到狗主人呵斥,狗主人稱,狗比你家娃金貴……視頻顯示,不停有路過的人上前勸導。

該視頻一經上網,被廣泛轉發,不少網友留言稱,要將狗主人送上熱搜,希望引起警方重視、繼而嚴查此類不文明養狗行為。

處理該警情是西安公安蓮湖分局桃園路派出所。

華商報記者從蓮湖警方獲悉,事情發生於西安市蓮湖區豐收路恒大翡翠龍庭2期小區門口,派出所接到報警是上午11時許。

經調查,小區住戶楊某和妻子外出遛狗未拴繩,小狗奔向一名小孩,孩子受到驚嚇,孩子家長指責狗主人為何遛狗不拴繩,引發爭吵繼而升級為肢體沖突。

經查驗,雙方無任何傷情。

當晚11時,公安蓮湖分局限養辦上門依法調查,經查,得知楊某和妻子飼養的兩隻小狗均未辦理狗證,超數量養狗,而遛狗又未拴繩,放任狗隨意攻意他人。

依據《西安市限制養犬條例》相關規定,養犬人出門遛狗未給犬隻佩戴牽引繩,給他人造成安全隱患,依法暫扣犬隻,給予養犬人行政處罰。

依據《西安市限養條例》,違反上述三項,共處罰1300元。

責令狗主人限期補辦狗證,正確使用牽引帶。

限養辦工作人員說,當時上門查處的時候,狗主人特別不舍得狗被帶走,『我們也能理解狗主人的心情,但養狗一定要遵守規定,管好狗才是愛狗,正是他們這種放任狗的行為,才害了狗』

對於暫扣犬隻的後續處罰辦法,限養辦工作人員介紹說,依據《西安市限制養犬條例》規定,一戶隻能飼養一隻犬隻,這戶人家飼養了兩隻,後期他們補辦狗證,也隻能選其中一隻飼養,另外一隻狗主人若能找到新的飼養人,那麼在補辦狗證後交給新的飼養人飼養,如在查處後再發現狗主人悄悄將狗帶回飼養,警方將上門直接收繳。

也在此提醒廣大飼養者,做人尚且要遵紀守法,何況人類的寵物,更要文明飼養,不侵擾他人生活。

來源: 河南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