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惡犬咬傷幼童,父親打死狗遭索賠2萬,狗主人:我每天喂燒鴨。

19年惡犬咬傷幼童,父親打死狗遭索賠2萬,狗主人:我每天喂燒鴨

深圳惡犬咬傷幼童,父親打死狗遭索賠2萬,狗主人:我每天喂燒鴨。

狗主人

『我的狗每天都吃燒鴨,現在被他打死了,找他賠2萬塊錢過分嗎?』

2019年,家住深圳某街道的一位女子將一條死狗拖到鄰居家中,並要求賠償2萬元。

按照該女子的說法,是鄰居為了『泄憤』,在沒有過問的情況下,私自將狗打死。

可當大家細致了解此事後才知道,這條狗不僅在當地裡『作惡多端』,甚至還兩度咬傷鄰居兒子。

遛狗不牽繩,任憑惡犬傷人,事後還上門索要賠償,這錢該賠嗎?

狗傷人的背後,究竟是狗的責任還是人的責任?

惡犬傷人

2019年5月4日,年僅6歲的唐家豪在自家附近的空地上踢球時,一條半人高的金毛犬突然從一旁的車底中竄出,直挺挺奔向家豪所在位置。

面對如此情況,就算是一個成年人也難免驚慌失措,更何況是一個孩子呢?

驚慌中,家豪隻能四處逃竄。

當時周圍居民並不少,看到這種情況,大家紛紛出聲喝止。

但不幸的是,家豪在奔跑過程中還是被金毛咬傷,小腿上的血孔清晰可見,不時往外冒著血珠。

小腿被咬

金毛被人趕跑了,家豪的父親唐先生得到消息後也急忙趕了過來。

看著兒子蹲在地上已經哭成了淚人,父親心裡又是自責又是悔恨。

他想去找狗主人當面對質,可孩子的傷勢卻不容等待。

此時家豪的傷口已經有腫脹的跡象,若是不及時處理,是有一定概率感染狂犬病的。

無奈之下,唐先生隻能先帶兒子去醫院處理傷口,註射狂犬疫苗。

回去的路上,他看著孩子哭腫的雙眼越想越氣,要知道,家豪已經不是第一次被這條狗咬傷了。

病歷記錄

2018年,5歲的家豪在樓下巷子裡玩鬧時,被金毛咬傷腳背,初為人父的唐先生當即就要和狗主人理論,可當時鄰居的兒子把他攔了下來。

他求唐先生不要報警,孩子的醫藥費和車費他會全權負責,並會告誡父母安全養狗,絕不會再發生這種事。

唐先生考慮到鄰裡之間抬頭不見低頭見,礙於面子隻能忍下怒火,氣沖沖地說道:『如果再有下次,你這狗我鐵定打死,不信你可以試試』

可如今再次遇到這種情況,這讓唐先生怎麼都無法接受。

回到家後,他先把孩子安頓好,隨後出門找人要說法。

男童被狗咬傷

下樓還未走出兩步,便看到那條金毛依舊在街上亂竄,根本沒人管理。

新仇舊怨之下,唐先生將惡犬打死了。

按照他的想法,對方作為理虧的一方,就算知道狗被打死,應該也不會有什麼反應,畢竟當初是他們承諾自己將狗看好。

可誰知沒過多久,狗主人便找上門來。

金毛的主人叫何女士,在樓下開有一家賣電器的商鋪,平日中狗就散養在店鋪中。

當得知自己的愛犬被人打死後,她先是在樓下罵了一通,而後便拖著金毛的屍體來到唐先生家要求賠償。

本就還在氣頭上的唐先生自然不會說什麼好話,二人爭吵一番後,何女士表示:『今天不拿出兩萬塊錢,這事兒就過不去』

看著對方如此態度,唐先生決定不再理睬,轉身報警,尋求民警幫助。

面對民警的詢問,何女士說:『買這條狗的時候我花了五千多,現在又養了三年,裡面有很深的感情的。

而且每天都要喂它吃十幾塊的燒鴨,光夥食費都要好些錢』

說完這些,何女士面露苦色,再次說道:『我和我愛人都已經50多歲了,是老實人,一輩子沒和人吵過架。

之前開麻將館的時候,店裡人來人往,這狗都從來沒咬過人』

聽著如此說辭,民警也陷入兩難中,為了公平公正,隨後他們又找附近街坊取證。

根據其他鄰居透露,這條狗在這養了三年,無數人都被它嚇到過,咬傷的人最少也有十幾個。

而且每次咬傷人以後,狗主人都表示會拴住好好看管,但沒過兩天就又會進行散養。

附近居民

根據《2018年最新深圳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養犬人應當到住所所在地的區主管部門申請養犬登記。

若未經登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飼養犬隻。

第十八條中規定還提到:養犬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將飼養犬隻送往動物防疫機構註射狂犬疫苗,取得犬隻免疫證明。

並且《管理條例》中還規定,當犬隻進行戶外活動時,應當由成年人牽領,為犬隻攜帶號牌、束犬鏈,並禁止進入公園、社區公共健身場所等。

而在第三十八條規定裡還寫道:犬隻傷人的,養犬人應當立即將傷者送往醫療機構診治,支付醫療費用,並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可在5月4日唐先生報警時,何女士卻說被打死的狗是收養的流浪狗,沒有免疫記錄。

按照何女士這種情況,在犬隻進行戶外活動時既無人看管,又沒有養狗證和免疫註射記錄的,這種狗應當按照無主的流浪狗處理,打死也就打死了。

可過了幾天後,何女士卻又找到民警,給出了購買狗的5000元票據,還提供了狗的免疫記錄。

前後差別中,難免讓人產生懷疑。

對此,相關人員從當地管理部門獲悉,何女士的狗沒有狗證,提供的那份寵物免疫記錄也是假的。

這件事在經過媒體報道後,各大網友也紛紛指責何女士的行為,但何女士也感到很委屈。

面對記者的鏡頭,何女士說道:『我們的狗是寵物狗,不咬人的,一般上不打它,是不會咬人的』

隨後還表示,這件事他們會賠償孩子的醫療費用,但養了3年的狗被打死也應該有賠償,等這件事結束後他們會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

狗主人

是狗的問題還是人的問題?

很多喜歡養狗的朋友說得最多的一句話可能就是:『我的狗很乖,不咬人』

但事實真的是所有狗都不咬人嗎?

2020年5月19日,西安市中心醫院接到一例被狗咬傷的患者。

據了解,這名患者年齡50多歲,身體多處有被犬類撕咬的痕跡,左臂內側傷勢嚴重,而咬傷她的,正是自己養的大型犬。

大家以為這隻是個例嗎?

2019年,廣東曾一次性公佈近三百起犬類傷人的案件,其中就犬隻傷人提起訴訟,並得到法院認定原告受到侵權的便有194起,這還不包括撤訴、駁回等情況。

在這193起案件中,受到犬隻直接傷害的有164起。

其中,有146位受害者受到『狗咬傷』,13位受傷害者受到『狗抓傷』,4起『狗咬抓傷』,1起『狗弄傷』。

而在這些案件中,大多數都是因為狗主人在遛狗時沒有對應的安全措施,比如配備牽引繩或寵物嘴套。

所以想要解決惡犬傷人的問題,一定要先治人。

在現在的城市管理中,大家雖然都只要狗要辦狗證,遛狗需要牽繩,可仍舊有一些人不願花這個錢,甚至連給狗打疫苗都不願意。

究其根本原因,便是對非法養狗的人懲罰太輕,起不到震懾作用。

平常碰到狗咬人,受害者身體若是沒有大礙,事情就會不了了之。

要是想要賠償,那就隻能走司法程序,其中要耗費的精力和人力不知幾何,最後能否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也無法確定。

2021年11月,河南電視臺某欄目曾報道了河南安陽一起狗傷人的事件。

事件中,兩隻巨型貴賓犬對著一位80歲高齡的老人撕咬,導致其腰上背上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咬傷和抓傷,精神也受到驚嚇。

而當事人不僅不進行道歉賠償,還對受害者的訴求和記者的采訪置之不理,導致後續交涉異常曲折。

無奈之下,受害者隻能在當地多個部門反復投訴,前後耗時2個多月,而媒體也持續跟進10次都沒有結果。

當事人的態度和管理部門的處理速度在節目中播出後受到廣大網友的指責,處於風口浪尖上的他們在無奈之下才道了歉。

這前前後後的兩個月中,受害者無非就是想要一個道歉和公道,甚至說不用他們賠償,但依舊消耗了這麼久。

2010年4月18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西把柵鄉六犋牛村發生了一起狗咬人致死的慘案。

當時康某飼養的3隻惡犬追咬4名村民,導致一名男童死亡

事後,當地法院以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康某有期徒刑3年,緩期4年執行。

判3緩4,大家是否覺得判得很輕?

可在當時,這已經算是開創了狗傷人案件的先河!

在此之前判處動物飼養人刑罰的案件中,那些咬死咬傷的狗主,基本上都是賠錢了事。

2013年5月27日,遵義老城區同樣發生了一起大型犬傷人致死的案件。

當時年過六十的陳大爺上山晨練結束後,在回家途中被從路邊苗圃竄出的兩條杜高犬撕咬致死。

經法院審理後,狗主人周某被判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獲處有期徒刑兩年。

這起案件,則是第一例實打實的狗主人因狗傷人而坐牢的案例了。

可在此事過後,眾人心裡又有一個問題,若狗傷人的代價僅是如此,那違法犯罪的成本是不是也太低了些?

甚至有人滋生出邪惡的想法:養條烈性犬,每天訓練它咬人,等到有人結仇時,就放狗咬死他,到時候能賠錢就賠錢,實在不行就坐兩年牢。

所以對於非法養狗的處罰,一定要重,畢竟重症還需下猛藥。

『愛狗』的背後思考

據《2019年中國寵物行業白皮書》數據,中國城鎮寵物貓犬數量已達9915萬隻,和之前相比增幅8.4%,單隻寵物年消費金額5561元

而這些寵物數量暴增的背後,是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更是社會主義造福萬家的結果。

可隨著人們對狗的喜愛,一種『偏執』的行為也隨之產生,這是在中國以前的歷史上從未有過的。

中國人養狗的歷史非常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時期,但在從古至今的記載中,狗的地位一直很低。

春秋戰國時期,犬類被作為『六畜』之一。

《禮記》中也將狗的用途分為三類:

『一曰守犬,守禦田宅舍也;二曰田犬,田獵所用也;三曰食犬,充庖廚庶羞也』

也就是說狗能夠看家護院、也能夠在田間捕獵、還能充當食物。

除此之外,甲骨文中還記載了用狗祭祀的作用。

例如在商代的墓葬中,常常在墓穴中發現挖腰坑埋犬隻的現象。

這也能夠說明,狗在歷史上,屬於『三牲三畜』的替代品。

唐墓出土用於陪葬的陶土狗

可到近代以來,隨著西方文化潛移默化的入侵,『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這一說法也開始傳入中國,於是狗的地位逐步提升。

甚至在愛狗人士的眼中,狗已經成為了家庭中的一員,成為了『兒子』『女兒』

在盲目愛狗人士的眼中,他們隻看到了狗的忠誠、可靠、溫柔,卻看不到狗作為犬類動物隱藏在基因裡的獸性,更看不到狗患致死致傷的3500萬人和每年1億隻狂犬疫苗。

前幾年,瘋狂的『愛狗人士』為救流浪狗在高速路上攔車,導致交通事故的事情不知道大家還有沒有印象。

如果將這種妨礙正常交通秩序的危險行為當做愛心救助的話,那是不是已經和『愛心』二字背道而馳了呢?

他們為了展示自己的愛心,將『救狗行動』放在法律之上,眼裡隻有狗的生命,卻無視了人的安全。

這種缺乏理性和完善的思考的行動並不是個例。

曾經在玉林狗肉節上,無數『愛狗人士』打著救助流浪狗的旗號闖入商店中鬧事,逼迫當地政府無奈停止狗肉節的舉辦。

抵制狗肉節

他們將吃狗肉與『野蠻』『殘酷』『吃朋友』所掛鉤,把參與其中的商戶和食客與『落後』、『愚昧』、『不文明』畫等號,更是打著『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這一旗號,讓養狗人群與商客變成二元對立關系,而從計化對立情緒。

但狗在歷史上本就有著『食物』的屬性,它本應和其他的牛羊豬雞馬都是對等的關系。

這種飲食文化,難道真的是一種殘忍嗎?

在中國的飲食中,重口味和獵奇屢見不鮮,從燒烤中的羊鞭羊眼、到鮮吃的醉蝦醉蟹,再到被國外奉為頂級美食的鵝肝,哪個不殘忍?

所以當自身將養狗當作一種文化時,就應該尊重多元文化的說法,或者用更為妥善溫和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訴求。

畢竟當5月20日被當成『情人節』,雙11被當成『購物節』,那能夠增加當地經濟發展的『狗肉節』又何樂不為呢?

在允許自己文化喜好的同時,也允許其他文化共存,這才是多元文化的真意。

養狗愛狗這一件事本身沒有錯,也能夠在閑暇之餘為家庭平添一份樂趣,可這份樂趣若是要以他人恐懼、身心傷害和經濟損失為代價,那這代價也太大了些。

善待動物,養狗負責,理智對待,尊重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