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天《廣西大學》
據浙江省政府網站『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臺』3月20日消息,針對網民關於『希望可以調整遛狗時間』的留言,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回復稱,一直在為之努力,爭取早日修訂完善法規,目前不破法規破常規,養犬人需做到『養犬必辦證、遛犬必牽繩、犬便必自清』。
《杭州市限制養犬規定》規定,犬主出戶遛犬時間為19時至次日7時。
澎湃新聞注意到,此前國內多個城市在規范和加強犬隻管理時,曾對遛狗時間做出明確限制,有的引發了較大輿論關注,多地已放棄限時遛狗的規定。
《3月21日 澎湃新聞》
一直以來,『城市養犬』都是一個頗有爭議的社會話題。
作為寵物的犬類能夠陪伴飼主,為其帶來溫暖與安慰,但在城市中飼養寵物犬這一行為也伴生有不少負面問題。
例如,一些寵物犬,特別是在沒有受到妥善管理的情況下,會做出咬人等攻擊性行為,而犬類排泄物與吠叫的聲音等也會對公共安全和衛生造成不良影響,由此引發的投訴和糾紛並非個例。
不可否認的是,『限時遛狗』這一措施的確有其合理之處。
管理人員可以對無序遛狗行為帶來的安全問題作出更為有效的監管,在保障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同時,也能夠盡可能減少對其他市民的影響。
然而,在筆者看來,『限時遛狗』的管理規定看似嚴格,卻未必能起到預期效果。
首先,『限時遛狗』實施的難度較大,可執行性不足;其次,這一規定將養犬人『一刀切』地全部劃歸為一類,一定程度上傳遞出『凡是養犬人,都不守規矩,需要被嚴格監管』的信息。
長此以往,可能加劇養犬者與其他居民之間的矛盾,不利於問題的最終解決。
事實上,在網民『希望調整遛狗時間』訴求的背後,反映出中國在城市養犬管理方面還存在較多短板這一現實問題。
現階段,中國城市養犬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且部分條款爭議較大,導致實際執行較為困難。
而在實際監管中,執法力度不足或者執行不到位也導致部分管理措施難以落地實施,無法起到預期效果。
同時,一些地區制定的相關規定較為僵硬教條,缺少針對性和彈性,不能滿足不同居民的需求。
此外,部分養狗人士缺乏相關基本知識,也會導致一些不文明養犬問題的發生。
筆者認為,以『限時遛狗』為代表的『一刀切『政策,並非是解決問題的良策。
城市養犬管理是一個復雜的社會治理問題,需要找到人犬共處的『平衡點』。
而這也離不開政府、社會組織、居民各方的共同努力。
相關部門應加強法律法規和監管機制的建設,建立起健全的管理機制和社會支持體系,並適時調整和優化管理政策,以達到更好地保障公共安全和衛生的目的。
在城市規劃中,也可以調研開展『公共遛犬區』試點探索,適當增加一些寵物專用的公共場所。
社會組織也需要行動起來,以組織志願者,定期帶領寵物狗進行戶外活動等形式,緩解管理壓力。
養狗人士的素質和養狗知識水平同樣值得重視,可以通過教育和宣傳等各種方式加強其責任感和管理意識。
另外,針對棄養、流浪犬等衍生問題,也可以通過合法化收養等方式,減少無主寵物犬的數量,降低城市管理難度,讓更多的寵物犬得到家庭和社會的關愛。
如此一來,不僅能夠達到更好的管理效果,還可以減少糾紛和爭議,從而創造出一個更加融洽與宜居的城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