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山東省菏澤市鄆城縣一女子在社交平臺發文求助,稱丈夫李某在喝醉後持刀砍死了自己的寵物狗柯基。
事後女子非常害怕,她表示自己隻有一個要求就是和李某離婚。
01 醉酒後向柯基狗狗發脾氣
據這位女子發佈的消息與視頻來看,女子稱丈夫當著自己的面,在臥室裡用菜刀把寵物狗砍死,她被嚇到大叫拼命的喊爸爸求救。
女子稱當時丈夫喝了酒,在臥室裡勒寵物狗的脖子,狗掙紮時將丈夫的手撓出一個印子。
李某惱羞成怒,跑到臥室外面拿了一把工具,沖向柯基,想要殺死它。
丈夫拿著刀就開始砍狗,在她阻止時還威脅說:如果敢動就砍死你,我砍個狗也不犯法。
妻子害怕了,隻能拍下視頻發給李某的父親求救。
她被嚇得沒敢動,眼睜睜地看著寵物狗被砍死。
李某的父親來到現場,卻沒有制止兒子,隻是冷眼旁觀。
李某用工具對著已經死去的柯基施暴了二十分鐘。
02 男方家屬知道後毫無反應
第二天,李某和他的父親表現得很平靜,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
妻子趁機跑回了自己家裡。
妻子把視頻發到了李某家族群裡,想要離婚。
但李某的親人都指責她,說『一隻狗而已,有什麼大不了的』。
妻子曝光了自己被李某家暴時候的照片,顯示她鼻青臉腫。
她說李某性格惡劣,不僅打她,還對他自己的父母和妹妹也很粗暴。
李某在網上為自己辯解,說『咬主人的狗不能留』,還抹黑妻子從事不正當職業、劈腿等等。
他還跪下道歉,求妻子復合。
29日,女子再次發文稱自己已經報警,她不要任何賠償,就要求就對方家暴、砍死寵物皮皮,持刀威脅自己等事情得到應有的法律懲罰。
當地婦聯、當地派出所已介入,但是當地宣傳部工作人員表示:網傳男子多次家暴不實,設施男子已被警方帶走調查……
看到這裡網友不禁表示一整個大問號?『多次家暴不實』??
03 鄆城縣派出所希望女方刪除視頻
事情發生後,鄆城縣派出所的幾位領導過來勸導,希望能把社交平臺上的視頻刪除。
女子則要求必須嚴懲丈夫李浩,但是派出所表示,家暴行為隻能行政處罰15天。
女子表示自己已經遭受到嚴重的生命安全威脅,對處理結果不認可,領導說會盡快給一個答復。
李某不尊重生命,不愛惜感情,不負責任,甚至用暴力解決問題。
李某的親人都站在他一邊,無視他的罪惡,甚至責怪受害者。
這說明他們缺乏法律意識和道德良知。
李某應該為他的暴力行為和虐待動物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受到相應的懲罰!希望相關機構能徹底調查,讓真相浮出水面!
04 如果你身處家暴,請勇敢向法律求助!申請人身保護令!
同時,如果你遇到了家庭暴力,你可能會感到害怕、無助、羞愧或憤怒。
但是,你應該知道,你不是一個人,你有權利保護自己和尋求幫助。
如果你正處於一個暴力的關系中,你應該盡快制定一個安全計劃,以應對緊急情況和逃離危險。
安全計劃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選擇一個可以信任的人,告訴他們你遭受了家庭暴力,並讓他們成為你的緊急聯系人。
準備一個可以隨時拿走的包,裡面放一些必需品,如錢、銀行卡、身份證、醫療卡、藥物、衣服、手機等。
確定一個可以安全逃跑的地方,如親友家、鄰居家、酒店或者避難所,並記下他們的地址和電話號碼。
如果發生了暴力事件,盡量保持冷靜,尋找機會逃跑,並立即報警或求助。
保存證據。
如果你遭受了家庭暴力,你應該盡量保存一些證據,以便在法律訴訟或其他程序中使用。
證據可以包括以下內容:暴力事件的記錄,包括時間、地點、經過、結果等;暴力事件的照片或視頻,包括你的傷痕、損壞的物品、施暴者的行為等;醫療報告或證明,包括你的診斷、治療、藥物等;警方報告或證明,包括你的報案、申請保護令、指控施暴者等;證人的陳述或證明,包括你的親友、鄰居、同事、社工等。
劃重點,為保障安全,為保障人身安全,你可以向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
特別注意: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不以提起離婚等民事訴訟為條件。
人身安全保護令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旨在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或特定親屬的人身安全,防止暴力發生或再次發生的民事裁定。
如果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以戀愛、交友為由或者在終止戀愛關系、離婚之後,糾纏、騷擾婦女,泄露、傳播婦女隱私和個人信息,婦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臨上述侵害危險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以書面方式提出;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
當事人是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應當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情況緊急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作出。
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是六個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在人身安全保護令失效前,法院可以根據申請人申請進行撤銷、變更或者延長。
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法院予以訓誡,並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反家庭暴力、維護婦女合法權益是國家、社會、每個家庭、每個人的共同責任。
當我們身邊正在發生家庭暴力行為時,應當及時勸阻,防止造成嚴重後果。
如果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應當積極求助,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選擇默不作聲,隻會導致家庭暴力不斷持續和升級,最終帶來無法彌補的創傷。
如果你正面臨或遭受家庭暴力,應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村委社區、婦聯等單位求助並保留相關證據,必要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