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狗繩咋就系不住
據湖北經視報道,5月26日7點多,在武漢市軍運村一期,一名小女孩在上學途中被一條沒有拴繩的大狗尾隨,保潔員李阿姨挺身而出,用身體全程護著女孩,隨後自己被大狗纏身一個多小時,胳膊被咬傷,脖子被抓紅。
目前,警方已經立案處理,但狗主人始終未現身回應。
又是寵物犬未拴繩在社區傷人的新聞。
網友一方面譴責狗主人不負責任,一方面也對李阿姨大加點贊。
一名怕狗的普通人,卻能在小女孩被狗尾隨時不假思索地擋在中間,甘作大狗與女孩間的安全屏障。
這份無私的勇氣,護住了孩子的安全,也點亮了人性的光亮。
事後,女孩母親和社區業主代表到阿姨家致謝,素不相識的網友也向阿姨表達了敬意。
保潔員膽戰心驚還挺身救人,狗主人管束失責卻遁形隱身,人品高下立見。
如果是狗主人放任犬隻在社區撒野,毫無疑問要付出法律的代價;如果像物業解釋的,狗是在丟失後自行跑回,狗主人在狗傷人期間毫不知情,也不能就此擺脫責任。
《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明確禁止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飼養大型犬,相關部門也需要解釋,咬人大狗是否屬於大型犬隻,養在社區是不是本就違規?
前不久,上海一名6歲男孩,因為指出狗主人『遛狗不牽繩』而被打成腦震蕩。
此類事件不斷發生,令人痛心,也令人憤怒。
不守規矩的寵物犬背後,總有無規則意識的犬主。
積弊難除,值得監管部門反省,對於違規養犬行為的法律處罰是否到位?公眾期待給保潔阿姨一個合情合理合法的交代,更期待給規則意識欠缺的狗主人發出實實在在的震懾。
寵物可以給人帶來情感慰藉,但不能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踐踏別人的權益,甚至讓鄰居在社區遛個彎兒都要面臨被咬傷的危險。
寵愛不該『掉鏈』,文明守法養犬,飼養寵物的同時拒絕『肆養』安全隱患,才是給愛犬負責的、持久的愛。
寵物狗的繩子,不能等咬人之後再系;如果主人不自覺,那就讓法律來系。
《辛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