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秦先生被嚇到沒有拴皮帶的狗。
他下意識地抬起腿想趕走,狗主人卻讓秦先生給狗道歉。
遛狗不拴狗繩,狗主人責無旁貸,還要求人家給狗道歉。
這是什麼原因?
被狗嚇到趕緊跑,狗主人求道歉
事件發生在去年9月。
事發當天,秦先生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一對遛狗的男女。
其中一隻狗沒有拴皮帶。
因為之前秦先生被狗咬過,所以他一直在躲避,多次停下來注意狗的動向。
快到家的時候,那隻放了韁繩的狗突然朝秦先生跑了過來,秦先生用腳把他趕走了。
遛狗的人發現後攔住了秦先生,說是秦先生嚇到他的狗了,要秦先生回去給他的狗道歉。
狗主開打,雙方互懟
秦先生覺得這是在侮辱自己,隨後雙方發生爭執,矛盾不斷升級。
從公共監控錄像可以看到,雙方發生爭執後,遛狗男子抬手要打秦先生,但這次他的手並沒有落下。
隨後男子朝秦先生臉上吐口水,秦先生反擊,雙方扭打在一起。
秦先生不是遛狗人的對手。
秦先生被推倒在地毆打,與遛狗男子同行的女子沖上去對秦先生連踢三腳。
期間,小區業主多次勸說,但兩人還是打了起來。
這時,女人又上前踢了秦先生一腳。
三分鐘後,小區物業和保安趕到現場,雙方被拉開。
隨後,秦先生報了警。
路人也被拘留3天
事發3個月後,警方調查結果出來,確定雙方因遛狗發生爭執進而打架,導致秦先生和遛狗人李某受傷不等度。
處理結果是:秦先生打人,情節輕微,處行政拘留3日;遛狗人李某毆打他人,情節一般,處行政拘留8日,並處罰金500元;遛狗女子毆打他人,情節一般,處行政拘留5日,並處罰金500元。
路人覺得是自衛
秦先生覺得自己很委屈。
他說:『我覺得根據正當防衛條款,我符合正當防衛的五個條件,完全滿足,我的行為應該算是正當防衛。
但派出所認為我的行為是『人身攻擊。
其他人,我對這樣的行政處罰結果很不滿意』2021年1月19日,記者聯系派出所,民警表示,已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狗主人怎麼說
2021年1月20日上午,記者聯系上了遛狗的男子李某。
李說那條狗當時就跟著他,沒有碰秦先生,但秦先生去嚇唬那條狗。
當時並沒有要求秦先生給狗道歉,並表示在調解過程中,秦先生要了5萬元。
這5萬元從哪裡來?原來,秦先生14年前就患上了強直性脊柱炎,這些年保養得很好。
這件事過後,他的舊病復發,住院花費了兩萬多元。
警方調解此事時,秦先生提出了5萬元的賠償要求,但雙方未能達成和解。
目前,秦先生已提起行政復議。
短評
『牽著狗繩遛狗』相信每個社區都有這個文明習俗。
李某不給狗拴繩的行為本身就是錯誤的,他還要求狗道歉,這就有些過分了。
愛狗的人都能理解,養狗可以當女兒養兒子,但出門一定要拴狗繩,因為不是所有人都喜歡狗。
當他們遇到害怕狗的人時,你會要求他們做什麼?所以,愛狗無可厚非,但也要考慮到別人的感受。
至於秦先生稱自己屬於『正當防衛』,是否屬實?這個留給大家討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