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標題:遛狗時沒有直接接觸,嚇到別人也得賠,你怎麼看?
2020年8月25日,人民日報轉發的一則消息又震動了我們養狗圈:狗沒咬人,隻是嚇到別人也要賠償,並且賠了100萬,事情還要從5年前說起……
2015年,浙江的周女士騎電動車出門,路上遇到一隻藏獒《未拴繩》,周女士非常害怕,便讓其主人丁某拴好自己的藏獒,但丁某拒絕了並且說了一句非常經典的話:『我家狗不咬人』
無奈,周女士隻能繼續往前騎了,但經過藏獒身邊時,藏獒突然轉身朝自己走來,由於未拴繩,周女士感到了深深的恐懼和壓力,導致自己身體失去平衡,騎著電動車撞墻了,最終導致高位截癱。
討說法時,丁某認為自己的藏獒並未碰觸到周女士,於是周女士與藏獒主人丁某便開始了這長達5年的官司。
最終,判決支持了周女士的部分訴求,丁某為此賠付了100萬。
所以我們可以做以下理解:主人外出遛狗時即使沒有身體接觸,如果嚇到別人造成嚴重後果,也一樣要負責任。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當時的藏獒主人丁某拴繩了,嚇到周女士還需要賠償嗎?
很多網友都有類似的疑問,並且引發了大討論,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網友1、建議發明一個『行狗記錄儀』,鏟屎官出門遛狗時同時攜帶記錄儀拍下周圍畫面以防止『你嚇到我了』之類的碰瓷,減少自身損失。
網友2、勸米國人戴口罩難,勸中國人牽狗繩難。
網友3、我家原來養藏獒都是半夜12點以後才遛狗的,因為狗子太大確實拉不住啊,所以隻敢在半夜路上沒人的時候帶出去,養這種超大型的狗就要負責啊,應該知道藏獒對陌生人的攻擊性,別事發之後又是讓狗子自己背鍋。
網友4、為啥一出事就賴狗?
沒拴繩的就都理虧?
拴繩了的就賴狗長得兇?
狗狗有什麼錯?
為何不找找自身原因?
欺負狗子不會說話是吧?
狗主人有狗主人的原因,所謂的受害者是不是也該檢討一下自己的毛病?
街上那麼多人怎麼就你被嚇死了呢?
網友5、把藏獒放回它們原本生活的地方吧,城市不是它的家……
網友6、作為養狗人,最鄙視的就是遛狗不牽繩不撿狗屎的行為,這種人真心不配養狗,人品也好不到哪去,那些在養狗群裡發丟狗尋狗信息的大多是沒拴繩的,生活中發生的養狗沖突事件,哪個不是因為沒拴繩造成的?
所以說我最討厭這波人了!
網友7、中大型犬是不是也得把嘴套戴上?
萬一狗狗突然撒歡了,大型犬也不是一般人能拉得住!
網友8、判的沒毛病啊,以前看過一個新聞,開車的突然按喇叭嚇到別人也得賠,你遛狗嚇到別人當然得賠了。
看完了網友的評論我們再來看看最新的侵權責任法吧,其中也做了以下規定。
所以,遛狗拴繩,控制好自己的狗狗主動避讓他人是每個鏟屎官最基本的責任,因為作為狗狗的所有者監護者,狗狗闖下的任何禍都由主人負責,如此來看,牽引繩並不是束縛狗狗自由的枷鎖,而是挽救狗狗、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線』!
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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