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2日上午10時許,昌圖縣公安局寶力派出所接到寶力鎮葦子村村民報警稱:其家飼養的聖版納犬於2020年4月21日上午被盜,損失價值約1500元人民幣。
接警後副所長韓凱華帶領民警王傲、孫狀,輔警徐旭、幺鑫宇立即出警。
經調取案發現場周圍視頻監控,民警發現4月21日上午9時30分許,一男子騎電動自行車行駛至村民家門口時,將村民家聖版納犬拴在電動車後盜走。
副所長韓凱華將此情況向所長宋加奇匯報,所長宋加奇立即抽調警力組成4個摸排小組進行走訪排查,終於在寶力鎮某市場門衛處發現了被盜的聖版納犬。
民警依法傳喚該市場門衛打更人員陳某《男,昌圖人》。
經詢問,陳某對在葦子村村民家門口盜竊聖版納犬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4月23日,經昌圖縣公安局批準,依法給予陳某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五百元的行政處罰。
《二三裡編輯 項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