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龍網-新重慶客戶端訊《記者 王瑋 趙紫東》在14日閉幕的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通過了《重慶市養犬管理條例《草案》》《簡稱:《條例》》,從限養數量、職責、禁養犬種、犬隻如何免疫等多方面對養犬人及養犬行為作出了規范。
《條例》共7章49條,主要明確了養犬管理職責,完善了犬隻免疫和犬隻登記規定,細化了養犬行為規范,同時強化犬隻源頭及末端治理,以及依法設定法律責任。
該《條例》將於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副主任張山介紹,《條例》從限養制度、禁養制度、特體識別制度、強制免疫制度、登記制度等方面作出重點規范。
每家最多養兩隻 違規或處200—1000元罰款
《條例》第十一條規定:
重點管理區內個人養犬的,每戶可以飼養一隻;自登記之日起一年內無養犬違法記錄的,可以申請再飼養一隻,但飼養總數不得超過兩隻。
這裡的『每戶』按照固定住所進行認定。
同時,《條例》設定了超限飼養犬隻的法律責任。
《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
違反本條例規定,重點管理區內個人飼養犬隻超過限養數量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並可以沒收犬隻。
城市建成區內禁養烈性犬攻擊性犬違規或處罰款、沒收犬隻
《條例》第十二條規定:
重點管理區、一般管理區按照各自禁養犬隻種類目錄規定,不得飼養相應的烈性犬、攻擊性犬。
對於禁養的烈性犬、攻擊性犬種類目錄,張山表示,將在《條例》施行前,由市農業農村部門會同市公安機關確定,同時,條例設定了飼養禁養犬種的法律責任。
《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
違反禁養規定飼養烈性犬、攻擊性犬,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沒收犬隻。
養犬登記前要進行犬隻個體識別
《條例》第十六條規定:
重點管理區內養犬人、一般管理區內單位養犬人,在申請養犬登記前應當按照規定通過電子標識植入或者生物技術識別等方式進行犬隻個體識別。
『生物技術識別主要包括鼻紋、DNA等』張山說,犬隻個體識別的具體辦法授權市公安機關另行制定,這是為了建立養犬人和犬隻準確的關聯關系,確保犬隻可追溯。
而沒有在法規中固化技術手段,也是考慮由市公安機關結合當前實際制定具體辦法,為未來技術進步留下空間。
飼養犬隻之日起五日內 必須打疫苗
《條例》第十四條規定:
本市實行犬隻狂犬病強制免疫制度。
養犬人應當按照規定對飼養的犬隻進行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種,並取得犬隻免疫證明。
《條例》第十五條規定:
重點管理區內養犬人、一般管理區內單位養犬人應當自幼犬出生滿九十日起十五日內或者飼養之日起五日內,攜帶犬隻到動物診療機構註射狂犬病疫苗,動物診療機構依法出具免疫證明,並通過養犬管理信息系統錄入免疫信息。
對於強制免疫的法律責任在本《條例》中未作說明,張山解釋,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已經明確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所以按照動物防疫法執行,不再重復。
記者從動物防疫法中查詢到,對飼養的犬隻未按照規定定期進行狂犬病免疫接種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一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委托動物診療機構、無害化處理場所等代為處理,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免疫完成之日起需五日內申請養犬登記違規或處100—500元罰款
《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養犬人應當自免疫完成之日起五日內通過養犬管理信息系統或者現場辦理等方式向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養犬登記。
為了便於養犬人申請登記,明確市公安機關會同農業農村、城市管理等部門建立養犬管理信息系統,推進養犬登記線上辦理。
養犬人可以通過養犬管理信息系統或者現場辦理等方式向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養犬登記。
為規范養犬人行為,避免惡意註銷規避法律責任的情形,《規定》設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條例》第四十條規定:
飼養犬隻未按照本條例規定進行登記、變更登記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沒收犬隻。
《條例》內容知多少
1、家裡現在超出2隻范圍的狗怎麼辦?
本條例施行前,重點管理區已經登機以及一般管理區已經免疫的犬隻,可以繼續飼養。
但是,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重新登記,且重點管理區每戶飼養總數不得超過兩隻。
『目前飼養超過兩隻的,要在條例施行前將超過限養數量的犬隻送交符合條件的其他個人、單位或者犬隻收容留檢場所』張山介紹。
2、生物識別技術、犬牌等養犬管理服務費誰承擔?
犬牌由公安機關發放,屬於行政事業性收費,應當依法按照成本進行核定,沒有設定其他養犬管理服務費。
同時,條例還明確,電子標識、生物技術識別、郵寄犬牌費用由養犬人承擔,植入電子標識、開展生物技術識別、郵寄犬牌屬於市場服務行為,費用由市場價格確定。
3、哪些犬無需按照此規定執行?
軍用犬、警用犬、導盲犬、應急救援犬、海關緝私犬以及動物園、科研機構等單位特定用途犬隻的管理,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4、養犬分區管理如何劃分區域?
重慶市實行養犬分區管理。
區縣《自治縣》城市建成區為重點管理區,區縣《自治縣》城市建成區以外區域為一般管理區。
城市建成區的具體范圍,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確定並向社會公佈。
5、犬隻傷人怎麼辦?
條例明確,犬隻給他人人身造成傷害,養犬人或者管理人應當立即將傷者送醫療機構診治。
不及時將傷者送醫療機構診治的,現場助力的人民警察可以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機關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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