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晉是中國第三代導演最引人註目的一位,大家幾乎耳熟能詳的《女籃5號》、《芙蓉鎮》就是他老人家的大作。
不過在謝晉大導演的所有電影裡,還有一部代表性的電影,你可能隻聽過,而很難找到這部影片的資源,包括錄音帶,VCD,以及網絡資源等形式。
可以這麼說,所謂的禁片都沒這部電影難以找到。
這就是《老人與狗》,一部由人民藝術家謝添、斯琴高娃主演的影片。
而這部影片的銷聲匿跡,並非什麼政治緣故。
背後的原因,恐怕更多的是一個令後來所有參演人員寒顫的故事。
1992年謝晉籌拍電影《老人與狗》,隻是在演員到位後,影片的一個重要主角,狗卻因不符合謝晉的要求,遲遲未選定。
經過漫長的尋找,最終選定了在銀川因為養狗而小有名氣的寧夏農科院林科所程鵬所養的一條狗,為了保證拍攝流暢,狗主人程鵬還作為謝添的替身參與了拍攝。
影片拍攝的非常成功,特別是這條憨厚無比的小黃狗,為影片增色不少。
該影片後來還到柏林影展參展。
直到1995年9月27日,程鵬因殺六人並分屍喂狗而被處決。
謝晉、斯琴高娃等人這才從新聞裡知道,程鵬是一個變態殺人惡魔,而電影裡這條朝夕陪伴的狗,原來是吃人肉長大的。
不知道當他們得知這個消息的時候,他們的心理活動是怎麼樣的,但是我們可以從《老人與狗》這部電影悄無聲息的失蹤,大概窺見這是一段讓他們極其不願提起的事。
二
程鵬,寧夏銀川人,出生於幹部家庭,其父退休前乃是副廳級幹部,家境可以說是比較優渥的。
但家裡就這麼一個兒子,從小嬌生慣養,讓他慢慢變成了一個極端自私、性格火爆的主兒。
讀中學的時候,就因為老師僅僅批評了他幾句,就有恃無恐的將這個老師揍了一頓,而後被開除。
流入社會後,更是無法無天,還學人盜竊,誰知被抓,本想占著『當官』的父親,會被理所當然的保出去。
隻是他父親對他早已失望透頂,到了派出所,並沒有保他,而是痛斥一番,並讓他以後好好做人。
因為這個盜竊罪,程鵬最後坐了兩年牢。
然後被父母安排在寧夏農科院科所工作。
在26歲的時候,程鵬在父母的撮合下,跟某單位的大學畢業的某個姑娘結婚,原本程鵬的父母是覺得,有了婚姻的束縛,有了妻子的管教,程鵬會有所收斂。
誰知,結婚後,程鵬並沒有任何改變,反而對妻子不聞不問,還幹脆從單位停職留薪,專心養他那二三十條狗。
程鵬最大的愛好,除了槍外,就是養狗。
自從養狗後,他的人性應該說開始完全泯滅,動物的獸性在他原本暴戾的身子更加突顯。
1988年春,程鵬坐火車從蘭州返回銀川,在車廂上認識了一個面容姣好的趙姓姑娘。
程鵬這個人雖然自私脾氣暴躁,但怎麼說也算半個世家子弟,氣質不錯,加上能言善道,一頓海吹之後,將沒怎麼見過世面的趙姓姑娘給迷住了,很快,兩人便開始同居起來。
就在趙姓姑娘對程鵬的感情日漸升溫,幻想未來美好生活的時候。
自私的程鵬卻感到煩膩了,他處心積慮地想著的是如何擺脫這位趙姓姑娘。
當發現無法甩掉她的時候,思考良久的程鵬下定狠心,要殺死對方。
在一個清晨裡,趙姓姑娘對程鵬表示,她要嫁給他。
聽到這話,計劃許久的程鵬覺得不能再被糾纏,殘忍得用管鉗將正在梳妝臺打扮的趙姓姑娘打死,然後還毫無人性的將這位昔日戀人的屍體肢解,更加喪心病狂的是,他還將屍體的肉剜出,拿來喂養他所養的二三十條狗。
殺了人以後,程鵬像沒有發生過任何事一樣,像往常一樣生活。
隻是他愛槍的念頭愈發的強烈,他總覺得得有槍旁身,才有安全感。
這固然與他害怕被抓有關。
機會終於來了。
1990年10月27日,他發現區林產品公司倉庫進了一批獵槍,當晚叫上在林科所幹臨時工的表弟邵小旦,從房頂潛入到倉庫,盜走自動獵槍8支,子彈2000發。
有了槍,程鵬的膽子就越來越大。
他將兩支5連發獵槍鋸掉半截槍管和槍托,改裝成了可以隨身攜帶的手槍,伺機尋找殺人目標。
同年12月,程鵬的朋友餘大偉向銀川長城貿易中心總經理李國棟提出辭職並要求歸還3000元風險抵押金遭拒絕。
餘大偉將此事告訴程鵬後,程鵬就拍拍胸口對他說,如果幫他要不到這筆錢,他就綁了李國棟。
隻是一直到1991年下半年銀川中院判決李國棟還錢之前,程鵬並沒有幫餘大偉要回到錢,也沒綁架到李國棟。
倒是看起來更像是以此為借口,騙了餘大偉當了自己的殺人幫手。
這個心態我們難以理解是為了什麼。
12月22日晚,程鵬叫上表弟邵小旦,兩人各提著藏著單管獵槍的手提包來到了火車站。
按照他們的說法,是想劫輛出租車,然後開著車去搜尋李國棟。
可憐的出租車司機楊學林就這樣進入到他們的視野,並被誘騙到程鵬的家裡。
程鵬冷血的將楊學林殺死,而後將屍體肢解。
然後開著搶來的出租車拉上餘大偉四處找李國棟。
未果,將出租車扔棄在西門橋附近。
1991年1月8日,程鵬、邵小旦提著藏著獵槍的手提包,騎著自行車來到餘大偉家。
一進門程鵬就對餘大偉說,你還要不要你的3000塊錢,要的話就跟我們一起走。
就這樣,他們三人租用了張寶忠的車到了南門,當車行至苗木場一段偏僻的土路上時。
程鵬不由分說殘忍地將張寶忠的頭顱割掉,並棄於荒草中。
然後再次尋找李國棟未獲。
餘大偉借口身體不適先回了家,程鵬、邵二人則返回殺人的地方,將屍體塞進汽車後備箱,連夜將屍體運到西沙窩掩埋,回到銀川後,他們將車棄之東風浴池旁邊。
之後他們再也沒有去找李國棟了,最後還是年底的時候,銀川中院判決李國棟還錢。
這個殺人邏輯很是奇怪,名義上目標是為了綁架李國棟而搶車,但卻最終虎頭蛇尾草草了事,而莫名殺了兩個出租車司機,更像是惡魔化身的程鵬為了練膽殺人而拉兩人做陪練。
程鵬從此覺得他可以做他任何想做的事,生活更是肆無忌憚。
今天偷雞明天偷鴨,然後掛在院子裡當槍靶練槍法。
久而久之,鄰居也習以為常。
1992年冬,程鵬在銀川同福居大酒家跳舞的時候,認識了一姓劉的女人。
利用剛給謝晉的電影《老人與狗》當替身的經歷大肆吹捧自己,一陣殷勤奉承之後,他便請劉女逛夜市、吃小吃,劉女也欣然接受邀約。
一來二去沒幾天,劉女便投懷送抱。
之後程鵬常帶她出去吃喝玩樂,再帶回家過夜。
一天,劉女來到程家過夜,她告訴程鵬自己找了個男朋友,因急需錢想向他看有沒有辦法借3000元。
程鵬頓時內心就一陣怒火,做我女人,你還找個姘頭,還敢找我借錢,但卻壓抑不說,他不動聲色地約劉女星期六來家拿錢,實則心裡已現殺機。
周六,劉女按時赴約,程鵬還不忘先帶劉女去跳舞舞再回到家裡過夜。
次日,劉女起床後在梳妝臺化妝,程鵬則乘其不備在其身後拿起獵槍就扣動了扳機,劉女當場倒地身亡。
隨後,程鵬將劉女身上的衣服扒了個精光後扔進院內,那裡有他養的5條狼狗。
10天後,程鵬進院內查看,僅剩一堆白骨,程鵬順手就拿起一把鐵鍬,將劉女的人頭扔到了自家房頂上,然後就地將白骨埋入院子裡。
第五個被程鵬殺害的,是他的一個女鄰居,已有家室的於某。
程鵬出生幹部家庭,家境不錯,又愛好養狗,還喜歡槍。
於某對此了然於胸。
相比於自己的丈夫,於某覺得程鵬這些興趣愛好更像一個真正的男子漢,雖然於某大程鵬7歲,但覺得跟他更投緣。
就這樣一來二往,他們兩人就開始偷偷同居起來,程鵬還把自己房子的鑰匙配了一把給於某。
1994年4月的一天,於某突然深情地向程鵬表示,她想給還沒孩子的程鵬生個孩子,讓他有個後。
隻想逢場做戲的程鵬卻難以忍受這樣的言語,他覺得他隻是想搞女人,你卻要給他生娃來束縛他。
他立馬就起了殺心,沒有一絲猶豫。
他拿出了家裡的獵槍,在同一個梳妝臺面前,將於某活活打死。
然後又像第一次一樣,將屍體肢解後,又將肉一塊塊的挖出來,喂他所養的狗。
最後一個被程鵬殺害的,是他最要好的一個中學同學張明。
也正是這個關系層面,他們兩合計一起做羊絨生意。
隻是當張明向他透露已籌備了150萬元,他這個最要好的中學同學,至死都想不到,正是這句話,程鵬心裡就起了殺人劫財的念頭。
1995年元月7日,程鵬以談生意以及送張明一條狼狗為的名義,將張明騙至家裡,讓同夥李三偉在張明喝的茶水放進了麻醉藥,張喝了茶後便陷入昏睡狀態。
程鵬還不放心,隨即拿出獵槍,槍殺了毫無反抗能力的張明,並搜走了他的鑰匙、BP機等物。
第二天,程又與李三偉拿著搜來的鑰匙打開張明家門,想要搜尋他已湊集好的150萬元,結果翻遍了整屋,隻翻到600元、國庫券3000元及500元債券。
這讓程鵬大失所望。
但是令人沒想到的是,之後程鵬不知是猖狂至極,還是裝逼過頭,張明的BP機並沒被他扔掉,而是被他別在腰間,四處遊蕩。
一天,程鵬腰間別著的張明的BP機響了,他竟入戲很深地回電話問找誰,當打傳呼的人問張明為什麼不回電話時,程鵬倒是淡然得聲稱自己是張明的同學,張明到雲南做生意去了,走時向他借了3000元現金,所以把BP機押給了他。
還狂妄自大地向對方自報了姓名。
正是這個傳呼,讓程鵬走進了公安機關的視野。
公安機關偵查張明失蹤案時,那個打傳呼的人提供了這條寶貴的線索。
元月16日,惡魔程鵬被公安局叫去協助調查。
狂妄自大的程鵬,可能認為零口供會讓他不會在言語方面出現紕漏而露底,因此在接受審查時,張口閉口就是不回答任何問題,並為此絕食兩天。
元月18日,當公安幹警帶程鵬搜查他家時,他院子已餓了兩天的那十幾二十隻狗,像發狂一樣亂串亂跳。
幹警不得不抽出人力去攔截這些餓狗,而程鵬乘此機會,利用熟悉地形,逃之夭夭。
元月19日,銀川市公安局首次通過電視對程鵬公開通緝。
同日,公安部也向全國公安機關發出緊急協查通報。
2月12日,寧夏自治區公安廳發出通緝令懸賞3至5萬元捉拿程鵬,同日公安部也向全國發出了通緝令。
而程鵬逃脫生天後,第一時間就是趕緊離開銀川,匆匆坐車逃往內蒙古。
到烏審旗後,他隱姓埋名,靠給別人打零工度日。
為了繼續頑抗,他決定盜槍以備後用。
3月10日深夜,程鵬撬開了烏審旗達佈察克鎮派出所,道走178張身份證和一個『五四』式手槍彈夾。
3月19日,他又撬開了烏審旗檢察院一間辦公室,盜走『六四』式手槍彈夾2個、子彈17發。
次日,為了盜到槍,他又撬開了旗政府辦公室,但還是未能如願,隻盜到『六四』式手槍子彈35發。
程鵬連續作案,內心也估摸著應該引起了烏審旗警方的關注,就匆匆逃離了烏審旗。
4月13日中午1時許,程鵬逃竄到了西安市未央區草灘鎮八家村。
在某翻砂廠,當負責人發現來人與通緝令上的程鵬一樣時,便巧妙通知了草灘派出所。
該所副所長帶了6名幹警包圍了翻砂廠,為了不傷害群眾,兩位幹警身著便裝以買砂子為名走進了砂廠辦公室,負責人認識倆幹警,向坐在沙發上的程鵬努努嘴:『你們先看看價格再說』倆幹警假意去看價目表,一左一右站在了程鵬兩邊,乘其不備將其夾住按倒在地,反戴上了手銬。
與此同時,外面接應的幹警也沖了進來,當場從程鵬身上搜出了『六四』式手槍子彈52發、兩個彈夾及與之相像的3張身份證。
不可一世的惡魔終於被捕獲。
三
程鵬應該說是一個離不開女人又極端厭惡女人的變態惡魔,他從不把任何女人放在心上,隻想逢場作戲,保持在他認為合理的距離內,不能粘得太緊,更又不允許女人背叛他。
也算是另一種的』寧可他負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負他『。
在陰暗而變態的心理歷程中,程鵬一步步走上了自我毀滅的道路。
而他所殺死的六個人中,除了兩個被拿來練膽的不認識的出租車司機,其他四個人都是最熟悉他最跟他要好的人。
那三個與他有過肉體親密關系的女人,或者說愛過他的人,最終卻無一逃脫被分屍肢解喂狗的命運。
這種變態的心理讓人不禁的毛骨悚然。
而生性孤僻,自私暴躁的程鵬本身就沒幾個朋友,張明是跟他最要好的一個。
而程鵬對待最好的朋友的方式,是殺了他要劫他的財。
程鵬的變態就像不想任何人去親近他,越是跟他親密過度的人,越是容易引起他殺心,可能在他變態的心理裡,心理距離越走近一點,就越侵犯到他所設定的自我保護安全距離。
1995年9月26日,經過審判的程鵬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結束了罪惡的一生。
參考資料:
張久祥《犯罪心理與案例分析》,2000年
湯翠芳《執子之手》,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