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聽說主人遛狗不拴狗繩,導致狗狗被車撞死,或者是狗狗咬傷人的事情,但是今天這個事情有點不一樣,居然有人被狗嚇成十級傷殘?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圖中圈出來的就是那條把人嚇成十級傷殘的阿卡斯加,在小編的印象中阿拉斯加都是那種憨厚可愛的呀,這條阿拉斯加長相有那麼猙獰嗎,居然把人嚇成那樣?
原來當時情況是這樣的,本來主人帶著這樣的大型犬是牽了狗繩的,可因為阿拉斯加要去路邊的草地裡排泄,主人就放開了牽引繩,讓狗狗獨自進入草地排泄,當狗狗排泄完,從旁邊草地跑向在人行道的主人時,恰好有一名女子經過,怎知這名女子極度害怕狗狗,看見突然沖出一隻這麼大的狗,又誤以為要攻擊自己,所以下意識的連忙往後退,誰知一個不小心便摔倒在地。
主人見此景立馬跑過去牽住狗狗的牽引繩,但是悲劇已經釀成,該女子倒地不起,並且表情十分痛苦。
起初狗主人還以為該女子反應有點過於『浮誇』,可等最後送到醫院經司法機關鑒定後,狗主人大驚失色!腰椎壓縮性骨折,十級傷殘!我的天吶,狗主人怎麼也沒想到,這一嚇居然嚇成這麼嚴重的傷殘了。
事後,該女子家人向法院提起訴訟,以該女子被未栓牽引繩的大狗嚇成十級傷殘為由,向狗主人索賠近19萬元。
不過庭審時法官也表示,當時狗狗確實沒有為栓繩,可狗狗畢竟沒有對該女子做出直接的傷害性動作,覺得應該降低狗主人的賠償。
當事人雙方一度因為賠償的事情無法商量一致,導致被迫休庭。
然後雙方找到法官,希望通過庭外調解來解決賠償糾紛。
最終,這件事情以被告向原告賠付9萬元,和雙方各自承擔1000元的訴訟費而告知。
雖然,這個事件結束了。
但小編看完這條新聞後,不禁還有幾個疑問:
1、狗狗嚇到別人都要賠償了嗎?如果是一個天生長的面目猙獰的人,嚇到了其他人,是否他也要承擔賠償呢?長相並非人家自己能決定的,這也有錯了嗎?
2、庭審時,狗主人反復強調狗狗是去排泄,所以那個時間沒有牽狗繩,表示狗狗脖子上掛著繩子,隻是沒牽在手裡罷了,我想問這是理由嗎?就好比『』我不懶隻是勤快的不明顯一樣』,勤快的不明顯那不就是懶麼,不管狗脖子上有沒有繩子,沒人牽住的話,還不是無法約束狗狗的行為。
結語:我們不希望看到狗狗遇難的新聞,更不希望看到狗狗傷人的悲劇。
記住,出門遛狗請務必牽好牽引繩,對狗狗負責,更是對他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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