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娃娃——露露,你雖然老去,我仍依然守候。

收養你已經十五個年頭,記得你剛到我家來,才六個月大。

入室進屋四處觀望,可能剛剛換主,心裡害怕,轉身尿在了地板上。

我要打你,你那無助的眼神讓我把手停下。

晚上我把你放在狗窩裡,置於衛生間處。

第二天一大早放你出來,你沖我旺旺大叫,聲音中透著極度的憤怒和不滿。

無奈我把客廳作為了你的歸宿。

時至第二天半夜,我在榻榻米上睡得正香,瞬間驚醒,忽然感覺有什麼東西在蠕動,起身一看,原來是露露你,鉆進了我的被窩,我啞然失笑。

從此,每晚睡覺你就在我被窩的腳底下安營紮寨。

日復一日,年復一年。

露露老了,牙齒幾乎掉光。

狗糧和肉必須弄碎靠一口口喂食、出去遛彎隻能抱著。

一日在小區長廊上閑坐,物業清潔工問道:你怎麼老抱著它?我傷感的回答:它老了,自己走不動了。

清潔工說:你怎麼不換一條養?我驚訝的說:換?換什麼?他答:換小狗呀!我憤憤的回應:狗又不是個物件,想養就養,想扔就扔,那是一條生命,朝夕相伴我十幾年,如同我的家人,怎能隨意棄之!

以前我並不願養狗,是朋友認為我善良,寄予所望把它硬交與我,既然養了它,我就要盡職盡責的把露露照顧好。

更何況十幾年來,露露給與我的,是每天的相伴和由衷的快樂。